有媒体报道,2008年10月3日,正在读初一的14岁女孩汤兰兰,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写举报信称,她从7岁开始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轮奸,时间长达7年。
当月底,3天内村里16人被抓。4年后,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罪涉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其父母还被判强迫卖淫罪。
关键的是,早在2010年10月一审判决下达时,11名被告人就曾集体上诉,均否认全部犯罪事实,但二审法院在2012年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0年过去,在仅有60多户人家的事发村庄,10个涉案家庭申诉了10年,至今未果,被告人中已有5人刑满释放。
而据媒体梳理的漏洞就有:1:有关证人、汤兰兰干妈在做笔录和接受当地检方询问时,给出的知晓强奸时间前后矛盾;2:指向报案起因的“怀孕”事宜存疑,卷宗里有两张B超单,一张显示怀孕,一张显示没怀孕,日期相同,医师也是同一人,结果却判然不同,名字和年龄也都对不上号;3:庭审时,多名被告人当庭翻供,称遭到了刑讯逼供、诱供。
看到这里,我不知您作何感想,但我是有点不寒而栗了。仅凭一个14岁女孩的一封信,仅凭口供,甚至零口供,还有混乱的所谓证据,就能坐实16人的犯罪事实?
换句话来说,如果有一个女孩对任何人提出强奸指控的话,那就意味着被指控者很难逃脱嫌疑,或者说犯罪。哪怕这个女孩的指控是如此的匪夷所思,是如此的不合情理,是如此的童言无忌充满了幻想。
的确,在现实中,有个别丧尽天良的亲生父亲,也有没有人性的亲生母亲,更有伦理道德缺乏的人,但是,这些人要都是恰巧聚集如此之多,甚至如本新闻中所曝光的一样,都是一个家庭的亲戚邻居,都是一个14岁女孩所能认识的男子,那简直就是几乎不可能有的亿年难遇低概率事件了。
尤其是如此漏洞百出的所谓的证据,竟然都能成为公检法认可的事实依据,我真的有点不明白,难道说相互牵制相互审查的一条司法链条,都失守了吗?难道说没有一个司法人员发现其中的问题?
从7岁的小女孩开始,亲生父亲就强奸;到为了50元,亲生父母让邻居轮奸她;到姑父叔叔至亲的强奸;甚至,到了爷爷奶奶的强奸性虐待。。。如此悲催的人生遭遇咋就这么意外的出现了?如果不是胡编乱造的话,如果不是充分发挥想象力的话,如果不是被性虐待幻想狂的话,咋可能是真实的事情呢?
为了上学,一个被多年寄养在学校附近的“干爸干妈”家的14岁小女孩,仅仅一封充满了奇幻与荒唐故事的举报信,就让16个活生生的亲人进了监狱。这不知是孩子的悲剧,还是家庭教育的问题。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个荒唐的举报信竟然被司法机构取信,竟然在公安人员没有“刑讯逼供”的讯问下,有的竟然有了“符合举报的口供”?有的甚至不需要“口供”。而这一切都能经过检察院认可并起诉,经过法院判决并二审判定?
最近又曝光了一个“新疆的聂树斌”冤案,这不是喜剧,而是悲剧。2017年2月27日最高法发布的白皮书披露,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张氏叔侄案等重大刑事冤假错案34起,提振了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2013年至2016年,各级法院共依法宣告3718名被告人无罪,依法保障无罪者不受追究。
要知道,这34起重大冤假错案和3718名无罪者,他们每一个几乎都是“屈打成招”,几乎都是漏洞百出的证据,可都是被正儿八经的审判过。很显然,完全可以想象,应该还有一些如本案例所说的,明显荒唐的犯罪事实,明显被冤枉的犯罪人。
不过,这起14岁女孩一封充满了奇思异想的举报信,就能让包括亲生父母和爷爷奶奶叔叔在内的16名亲人入狱,还是让我相当的紧张与震惊。咋会有这样的事情呢?莫不是一条假的法治类新闻吧?
原标题:14岁女指控16位亲人“强奸”,令人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