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曙光董事长拟被罚80万元
中科曙光5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长李国杰收到天津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李国杰涉嫌短线交易中科曙光股票案,已由天津证监局调查完毕。天津证监局拟决定:对李国杰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
具体来说,李国杰自2011年1月至今任中科曙光董事长,张蒂华系李国杰配偶。2023年3月3日至2024年3月14日,张蒂华累计买入“中科曙光”334万股,累计买入成交金额1.53多亿元;累计卖出“中科曙光”3,34万股,累计卖出成交金额1.54多亿元,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行为。
上述违法事实,有中科曙光公告、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证券账户资料、证券交易流水等证据证明。
监管认为,李国杰作为中科曙光董事长,配偶张蒂华六个月内买入卖出“中科曙光”的行为,导致李国杰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监管拟决定:对李国杰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
此外,5月9日,上交所公告,对中科曙光时任董事长李国杰予以公开谴责。
4月11日晚间,中科曙光公告称,因公司董事长李国杰配偶张蒂华短线交易长达一年,累计成交金额1.54亿元,累计获益58.98万元,公司已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
中科曙光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张蒂华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及后续收益应归公司所有。目前,张蒂华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58.98万元全额上交至公司。
之所以会发生短线交易,中科曙光解释称,是因为张蒂华未能正确理解短线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主观故意违规情况。其交易期间未征询李国杰意见,亦未告知上述交易行为,系个人根据证券市场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作出的投资行为。且李国杰不知悉其证券账户交易情况,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
中科曙光还表示,张蒂华已认识到本次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市场和投资者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李国杰对于未能对其亲属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未能及时发现其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深表自责。二人均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李国杰,1943年生人,中科院计算所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1995年任曙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据中科曙光2023年报披露,李国杰2023年的年薪为24万元,且不持有公司股份。
按照处罚金额来算,李国杰被罚去了三年多的薪酬。
原标题:老婆闯祸!董事长被罚3年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