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讯(ZAKER 吉林记者 谢超 实习生 张瑞婷)26日上午,知名微博博主 " 长春西门大官人 " 转发了一条网友爆料:24日上午10点左右,长春301路公交车上,一位戴着黑框橙黄色眼镜、穿着蓝上衣的男子公然在车上做着不雅动作,周围都是乘客,把女乘客都吓坏了,希望乘坐此路线的女士注意点!
26日上午,新文化报·ZAKER 吉林记者联系到了该网友关女士,她说她今年32岁,只要一回想此事她就感觉非常恶心," 事情发生在24日上午10点左右,我在中东市场站上车,当时我站在前面,那位戴眼镜穿着蓝色上衣的中年男子坐在位子上。过了几站,车后面有座位了,我就去了后面。"
后排一共有四个空座,关女士窜到后面坐在了双排座位的里面,这位中年男子就从前面起身坐在了她的旁边。" 这个男的真是太猥琐了,露出下体,一边看着我一边做着不文明的行为,眼神也非常可怕!真的过分了,我当时整个人都蒙了,拿出手机拍下了证据。" 关女士说,自己那时整个人几乎都吓傻了,还问了一句你干嘛?但是那位男子一直都没有说话。
跟朋友吐槽后,朋友提醒关女士赶紧报警,但关女士就坐在那位男子旁边,拍照已经够心惊胆战了,更别提报警了," 过了几站后,车内已经没有空座了。一位女乘客也站在他旁边的过道上,看了他一眼连忙把身子转过去了。我拍完照片,也扭头看窗外了,真是太辣眼睛了,再也不想再看见这个人了!"
关女士非常闹心,她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猥琐的人,后悔自己当时没提前下车了。" 以前我都是在新闻里看到这样的事,有‘咸猪手’啥的,没想到这次竟然在自己身边‘现场直播’,我朋友还说让我挠他,我哪敢啊,真的是太吓人了!这次我把这个猥琐男拍下来了,也能给其他女乘客提个醒。"
新文化报·ZAKER 吉林记者拨打了301路公交车队电话,工作人员称,他没听司机反映过此情况,往常也没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车内有监控,如果乘客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跟司机反映或直接报警。
记者联系到了公交派出所,民警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以前我们也碰到过女乘客因胆怯或其他原因不敢报警的情况,但是我们建议,遇到此类情况一定要尽快报警,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具体如何处罚也要看情节等具体情况。"
原标题:猥琐大叔公交车上公然露下体 长春女子遇"现场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