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团结奋战、共克时艰,全国妇联日前作出决定,追授徐辉、黄和艳、姜娜三位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徐辉,生前任南京市中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指挥部副组长和工作小组组长。她从事妇产科工作近30年,用精湛医术耐心细致诊治每一位患者,在医院管理岗位上敢于担当、锐意创新,为医院发展尽心竭力。在疫情防治工作中,她以身作则、恪尽职守,在抗疫一线连续奋战18天。2月7日她因突发疾病抢救无效,不幸逝世。
黄和艳,生前任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云雾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干部、云雾镇营上村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队员、镇妇联兼职副主席。她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用心用情服务群众,积极主动为当地脱贫攻坚工作献计出力。在抗击疫情中,她迎难而上、勇挑重担、冲锋在前,积极与驻村工作队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走访排查群众,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有效保障营上村村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月2日她因突发疾病抢救无效,不幸逝世。
姜娜,生前任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前七号镇党委副书记、妇联主席。她在基层工作19年,始终对党忠诚、爱岗敬业,带领群众积极投身增收致富、脱贫攻坚、环境整治,是甘于奉献的好公仆。在疫情防控期间,她奋战在抗疫第一线,摸排情况,统计信息,发动镇村社干部进村入户宣传,用实际行动筑牢社区防线。2月4日,她在赶赴长岭县前七号镇大三号村检查疫情防控工作、发放药品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因公殉职。
决定指出,徐辉、黄和艳、姜娜三位同志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无数优秀女性的代表。她们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恪尽职守、勇挑重担,不畏艰险、无私奉献,不顾个人安危,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用生命兑现了入党誓言,用行动诠释和践行了初心使命,是全国广大妇女学习的榜样。
决定号召广大妇女向徐辉、黄和艳、姜娜三位同志学习,学习她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坚定信念,学习她们心系群众、克己奉公的崇高精神,学习她们不畏艰险、冲锋在前的优秀品格,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和全国人民一道继续全力奋战、英勇奋战、团结奋战,在各自工作岗位努力工作,坚决夺取疫情防控人民战争的伟大胜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贡献巾帼力量。
(原标题:全国妇联追授徐辉、黄和艳、姜娜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