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机制中,中美双方权利义务完全对等,它决不是美国监督中国的单边机制
协议按照对等原则,明确了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机制。对此,复旦大学网络空间研究基地主任沈逸认为,这是全球化背景下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创新。
这一机制是在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之外,为中美两国解决贸易纠纷增加了一种新渠道。沈逸认为,“这一机制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坚持了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原则,双方将保留各自在WTO项下的基本权利。在此基础上,双方能够及时就重大贸易问题开展双边磋商,能够有效避免贸易冲突升级,维护贸易关系稳定发展。”
“在这个机制中,中美双方权利义务完全对等,它决不是美国监督中国的单边机制。不仅允许美方就扩大商品进出口发起磋商,中方同样也可以就扩大进出口发起磋商。”沈逸说,如果中国愿意进口美国某种商品,而事实上存在进口难度,即所谓“想买,买不到”,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主动发起双边磋商,邀请美方到谈判桌上谈一谈,这就为我进口美国限制性商品搭建了“梯子”。
“比如,以前美方在一些高科技领域对我实行出口管制,连谈判的可能都没有。如今,有了这个磋商机制,我们就能够就扩大美高科技产品进口发起磋商,这就为我进口相关高技术产品提供了可能。”沈逸说。
中国国经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表示,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机制是经过中方艰苦谈判取得的。这是一个比较平衡、比较公平的机制,体现了对等原则。这一机制与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不是取代关系,而是一种补充和创新,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制度创新。
“现在全球化、信息化深入推进,经贸发展日新月异,多边规则同样需要与时俱进。在WTO加快改革的背景下,中美双方通过协议明确了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机制,为多边机制改革进行了探索,对其他相关国家妥善解决贸易争端也具有借鉴意义。”张燕生说。
◎关税退坡符合第一阶段谈判预期,为下一步谈判争取了主动
协议推动美方实现对华加征关税由升到降的转折,包括暂停原定去年12月15日要加征的关税,并将去年9月1日生效的对华加征关税税率从15%降至7.5%。对此,沈逸认为,目前中美之间达成的是第一阶段协议,关税退坡也是阶段性的,符合预期。值得注意的是,这是美方一些人近两年频频舞动关税大棒后,第一次对有关贸易相关方做出关税退让,充分证明中方谈判取得了重大成果。
沈逸认为,谈判是一个相互博弈的过程,也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目前,相当一部分商品在关税退让后,对大多数企业来说,是能够对冲和消化的,也为下一步谈判争取了主动。
“随着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治理能力建设加快成熟和完善。经过经贸摩擦洗礼,中国企业将更加强大。”沈逸表示。
张燕生认为,在目前阶段,7.5%的关税额度是一个可以接受的结果。“随着下一阶段中美经贸谈判的深入推进,中方完全有信心、有办法、有能力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美经贸关系行稳致远。”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经过近两年的艰苦谈判,中美双方最终达成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体现了合作共赢的原则,有利于中国,有利于美国,也有利于全世界,能够有效稳定市场、稳定预期,符合各方利益,也符合中国全方位扩大开放的大格局。协议的达成,推动中美经贸关系重回正轨,为世界各国处理经贸摩擦提供了典范。
中美建交以来,双边经贸关系不断发展,贸易和投资等合作取得丰硕成果,实现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同时也应看到,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经济体和贸易大国,中美两国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制度不同,而且经贸交往规模庞大、内涵丰富、覆盖面广、涉及主体多元、利益深度交融,产生一些矛盾分歧在所难免,解决中美经贸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中国始终坚持,分歧和摩擦最终需要通过对话和磋商来解决。协议的签署,意味着对话磋商取得了初步进展,但这也只是解决问题过程中的一部分。对此,我们需要保持平常心,继续以理性和建设性的态度解决问题,坚持采取合作的方式推动达成互利双赢的协议。当然,在朝着更好方向努力的同时,我国也具备强大的能力、做好了扎实的准备,足以应对各种挑战与压力。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下一步,中国将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的既定方向和节奏,坚持做好自己的事,努力实现中国经济行稳致远,创造世界经济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