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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格母亲回应冯志明一审判处18年:追责还是不到位
    法官宣读无罪判决书,呼格父母签字。新京报记者 郭铁流 摄 10月18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以及贪污四项罪名,判处“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
    2016/10/19 6:14:46 点击: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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