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10月20日消息,针对网友反映“兰州市某中学采集学生家庭年收入”的问题,甘肃兰州市西固区委10月20日回复称,学校于9月2日为初一新生下发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表中确有“经济状况(家庭年收入)”一项,但班主任明确告知学生“经济状况(家庭年收入)”栏为选填项目,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择是否填写。
网民9月2日在人民网向甘肃省委书记留言称,兰州市某中学竟然采集学生家庭年收入,学校在给初一新生下发的心理健康档案中竟有一栏“经济状况(家庭年收入)”,还有新生报到要采集家长工作单位和职务,不知这是哪个层级要求采集的,还是学校自做主张的?
兰州市西固区委10月20日回复称,经核查,兰州市第九十二中学按照心理健康教育需求,每年均要对入校新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该学校于9月2日为初一新生下发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表中确有“经济状况(家庭年收入)”一项,但班主任明确告知学生“经济状况(家庭年收入)”栏为选填项目,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择是否填写;心理档案作为全面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依据,由学校心理咨询室教师负责专门收装,专人保管,确保学生及家长的个人信息安全。
对于反映的“新生报到要采集家长工作单位和职务问题”,经核实,按照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新生入学时要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中填写基本信息,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中有“家长工作单位及职务”一项,但为选填项目,不存在学校自作主张的问题。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有网民8月30日在人民网向广西南宁市委书记留言称,南宁中小学在学生入学时,学校要求填写学生父母、祖父母工作单位和职务等信息,这会造成教师工作中的不公平现象,有些学校存在领导干部子女有特殊待遇的情况,希望能禁止全市中小学校收集该信息,已收集并已公开的,应出台相应管理措施制约特殊待遇的出现。
南宁市委办公室10月9日回复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和《南宁市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1个月内,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籍管理服务平台和我市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均需采集家长姓名、民族、证件号、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家长工作单位和职务等基本信息,但是家长民族、工作单位和职务等信息不是必填项,家长可自愿填报。
此前,另有网民8月17日在人民网留言称,北京中小学学生入学时,很多学校要求填写学生父母祖父母工作单位和职务等信息,该信息并不作为学生入学必要条件,也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该信息可能造成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不公平现象,希望能禁止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收集该信息,只登记父母基本信息即可。北京市12345于8月25日回复称,北京市教委回复:市教委正在研究取消父母职务信息的收集,该信息只用于学籍管理,严格保密,不对普通教师公布。
原标题:兰州一中学采集学生家庭年收入?官方:系心理健康档案选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