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作业家长改”“老师微信群、QQ群内布置作业”……家长们注意了,从12月1日起,这些地方教育局出新招严禁“学生作业家长改”。
12月2日,澎湃新闻梳理发现,从12月1日起,福建石狮、安徽蚌埠、河南三门峡等地相继出台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教师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此外对于家长关心的作业量、学校老师使用第三方学习APP布置作业等问题,部分地方教育局也提出相应要求。
福建石狮、安徽蚌埠:禁止教师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12月1日,福建省石狮市教育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账号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各小学控制小学学生作业总量,不得布置简单重复和惩罚性的作业,不得布置由家长完成的作业,禁止教师要求家长批改孩子作业。
石狮市教育局明确要求,中午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得超过1个小时。不得布置简单重复和惩罚性的作业,不得布置由家长完成的作业。
同日,安徽省蚌埠市教育局在其官网微信公众账号发文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特别提到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蚌埠市教育局在通知中提出八点要求,其中第四条“潜心教书育人”中提到,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得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此外八条要求中还对互联网微信群、有偿补课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比如,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履行管理责任,规范群组成员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河南三门峡、江苏海安:不得通过微信、QQ等布置作业
同在12月1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教育局也在其官方微信公众账号发布《三门峡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书面家庭作业管理“五要求”》(以下简称“五要求”)。第四点要求明确提出,教师要做到“有布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讲评”,不得以学生自评或互评的方式代替教师批改书面家庭作业,严禁让家长代为改评作业。
《五要求》还提出,教师不得通过微信、QQ等电子通讯方式布置作业,要注重培养学生独立记录、完成作业和纠正错题的能力。
此前,11月下旬,江苏省海安市教育局也就中小学课后作业过度依赖家长检查及第三方APP现象也做出相应的规范管理要求。
11月27日,海安市教体局在微信公众账号“网信海安”针对家长提出的中小学课后作业过度依赖家长检查、学生作业家长改等热点问题做出解答:对于老师要求家长帮助批改学生作业这一点,海安市教体局的态度很坚决,“不允许!”
“当然从家校合作的角度,我们也建议家长挤时间,主动监督孩子完成作业,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以及学习的自律性”。海安市教体局在答复中称。
此外,海安市教体局表示,对于学校使用第三方APP这些问题,各中小学要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要采用纸质作业。另外,为保障学生视力,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甘肃兰州、河南焦作: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11月下旬,甘肃兰州、河南焦作两地教育局明确也提出将作业管理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围,如不按时亲自批改作业的教师,将一律取消其职务、评优评先的资格。
11月27日,兰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项规定》(以下简称《十规定》),明确规定教师须亲自批改作业,不得只布置不批改,不得应付性批改,不得要求家长代批作业,并将学校作业管理情况将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围。
同时,《十规定》还要求减轻教师负担,不得安排教师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专项工作;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工作,督促学生主动独立完成家庭作业,并及时将完成情况反馈给教师。
11月23日,河南焦作市教育局印发《焦作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加强作业管理减轻学生负担十条要求》(以下简称《十要求》),明确规定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学生代劳。如不按时亲自批改作业的教师,将一律取消其职务晋级、评优评先的资格。
澎湃新闻此前梳理发现,从2018年至今,已有辽宁、浙江、海南、河北、广东、山东、贵州、广西、山西和陕西等至少十个省份教育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叫停”家长批改学生作业,有的地方明确定期开展作业督查,甚至将作业管理纳入绩效考核。
截至12月1日,部分城市如山东潍坊、山西太原、安徽合肥、安徽蚌埠、湖北武汉、辽宁大连、甘肃兰州、河南焦作、河南三门峡、福建石狮、江苏海安相继出台新规或展开专项整治行动,严禁家长批改学生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