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张鹤慈微博
一个敢欺骗死者父亲和原告的郑成月,今天被媒体采访报道成为推动法治的英雄。不是媒体现在疯了,而是郑成月就是南方系等媒体捧出来的无良警察。
死者父亲认为王书金说被强奸女子比王略低,他女儿蒙桦151cm王书金171cm,高出20公分,不是略低。郑成月居然欺骗死者的父亲【加上高跟鞋得有165左右,王书金说得很对,就是略低】问题死者根本没有穿高跟鞋而是凉鞋,有10几公分鞋跟的凉鞋?
聂树斌诉讼原告人,死者父亲康某某,根据死亡时间不对,王描述的身高不对,肋骨没有骨折,始终没交代死者脖子上缠了件衬衣,等认定王不是真凶。谁批准郑成月去说服康某某非认定王是真凶的?说服的理由是法院的判定还是郑或王的一面之词,这些人还好意思谈程序正义?
高法因证据不足程序纰漏,以疑罪从无改判聂无罪,我不会多说;非请法医学专家洗地引经据典证明:打头7,8下不可能晕,衬衫不能勒死人,窥视女厕所的不可能强奸杀人。聂案的程序纰漏在20多年前,,但王书金的程序纰漏就在现在。如此故意违法的人,好意思说是尊重程序推动法治?
郑成月和聂树斌诉讼原告人康某某通电话超过50次,2013年康某某见面,康某某有诸多理由认定王书金不是真凶,郑成月自己说见面是为了对四大疑点给出解释,作为警察私自去找案件原告,让原告撤回原被告换上被告郑成月指定的人,这不违法?强调程序正义的不说两句?
这就是交易的证据:【王书金拿着死刑判决书问郑成月:“我交代了4个,他怎么说我杀了两个。这确实是我杀的,要算我重大立功啊---南方人物周刊| 郑成月 追问聂树斌案真相】王交代聂案是以重大立功免死,不问别人去问郑成月是郑曾经的许诺或诱导。
一般人的确缺乏医学知识,更缺乏法医知识,但再多的专业术语也不应该违背基本常识。一个一米五的女子,为什么打头部就肯定打不晕?为什么用衬衫就一定勒不死?多少还知道点窥视癖?难道除了已严重到了精神病的窥视癖病人,其他人包括强奸犯就不可能去窥视女厕所?
【蒙冬认为王书金说被强奸女子比王略低,他女儿蒙桦151cm,王书金171cm,高出20公分,不是略低。“蒙桦工友和她的招工表都证实她身高156cm,但还有一双高跟鞋,加上高跟鞋得有165左右,王书金说得很对,就是略低。】
郑成月和马雲龙谁在说谎?郑成月说他是看到河南商报3月15日文章《一案两凶,谁是真凶?》才知道聂树斌案的经过;马雲龙说郑成月用「找媒体」的方式把盖子揭开,才有的3月15日《一案两凶,谁是真凶?》
两个人至少有一个说谎,倾向于说谎是郑成月,他想隐瞒违法违纪利用了媒体。
郑成月:一个案子两个凶手,这事让《河南商报》总顾问马云龙知道了,派楚阳和范晓峰到河北采访。3月15日,他们带着刊发《一案两凶,谁是真凶?》报道的报纸经过邯郸去石家庄聂树斌家,给了我一份。我也是看了报纸,才第一次知道聂树斌案的经过
马雲龙:郑成月是我这么多年最敬佩的一位公安人士。”2005年,时任河北省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成月顶着巨大压力向媒体人马云龙披露了“一案两凶”的出现,
广平县的公安局副局长郑成月因為石家庄警方的迴避态度陷入了困境,最后用「找媒体」的方式把盖子揭开,得到线索的《河南商报》则放手跟进。郑成月陷入两难境地:查办此案,却没有现场卷宗;不办此案,但王书金已经交代人是他杀的。
马雲龙说,当时郑一筹莫展,检察院的一位朋友给他出了个主意:你找个记者把这事报道出去,就会有人管。
2月底,《河南商报》记者楚阳获得这个消息,告诉了以总顾问身份代行总编辑职权的马雲龙。
一个犯罪嫌疑人的落网是一条消息,一个错案则是一个故事。马雲龙让楚阳赶紧联繫,楚阳很快从滎阳警方那裡拿到王书金的审讯笔录,他随即加派人手,安排楚阳和另一名记者范友峰前往河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