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标题

背景:
阅读详情

律师解读苏享茂自杀:翟欣欣不承担男方自杀法律责任

日期:2017年09月13日 20:52 来源:红星新闻 作者:佚名


自9月8日“遗书”曝光以来, WePhone开发者苏享茂被前妻翟某欣以 “他有漏税行为和WePhone有网络电话功能是灰色运营”索要千万,被逼跳楼的消息成为网上热门话题。

苏享茂“遗书”曝光后,红星新闻曾联系翟某欣的研究生同学和她第一段婚姻的知情人,从侧面了解翟某欣其人。

而根据网络信息整理,苏享茂和翟某欣两人于2017年3月30日经世纪佳缘网站认识,6月7日领证结婚,7月16离婚,18日办理离婚手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为女方在海南购买房屋一栋,特斯拉汽车一台,花费现金1300万。

事件发生后,网上质疑女方涉嫌骗婚的声音一直不断。对于此案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红星新闻记者专访了全国律师协会民委委员、副主任律师张承凤,以及成都市律师刑专委秘书长蒋健。

关于“骗婚”

“骗婚”不是法律概念

贪财而结婚不构成诈骗罪

红星新闻:法律意义上的骗婚指的是什么?“骗婚”有哪些法律构成要件?

张承凤:“骗婚”只是民间说法,法律领域不存在“骗婚”的概念。法律上并没有清晰地对“骗婚”的概念做出界定。但法律上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概念,这个案子中,不存在近亲结婚、重婚等法律规定的禁止性条件,从婚姻的构成要件上看,他们之间的婚姻应该说是有效的,从目前获知的信息看,至少二人在结婚的时候男方没有被胁迫或威胁,因此他们的婚姻也不属于可撤销婚姻。

红星新闻:如果是图财而跟人结婚是否构成诈骗罪?

张承凤: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贪图钱财“傍大款”而去结婚的现象,我认为这也不能构成诈骗罪,因为诈骗罪是伪造身份或者虚假信息来骗取钱财,但本案中女方并没有伪造身份。

关于财产

1000万赔偿额太高

如有胁迫,离婚协议可变更

红星新闻:女方在短暂40天的婚姻关系期间,从男方取得了大量的财产,从情理上很难被社会大众所理解,从法律上,这些财产的取得,应属于什么性质的财产?属于男方的赠与?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分配?

张承凤:婚后所得的财产叫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海南的房子、特斯拉汽车等财产的资金构成是什么样的,如果海南的房子是在婚内买的,他们两人的婚姻关系只存续了一个多月,按照常识性的认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创造的财富不会太高,就算是上市公司的市值增长,也不至于这么迅速地,使得夫妻共同财产在短时间内膨胀,所以很有可能买房、买车的钱是用男方婚前所得的钱买的,那么这种财产是赠与性的。

但是从另一个法律层面上说,房、车是女方婚后所得的,那么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车子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也可以分一半。我赠与你的财产,是基于夫妻二人生活长久的预期,你要离婚了,我这个预期就没有实现、达成,那么我就有权利要求在分财产时考虑公平合理性。

红星新闻:如果女方涉嫌以结婚的形式骗取钱财,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该怎么处置?是否应当返还给男方亲属?

张承凤 :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要综合考虑赠与行为的目的,二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本来男方对这些财产是可以主张权利的,但离婚协议已经约定了就要按照离婚协议里约定的来。当然,离婚协议也是可以变更和撤销的,前提是在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后的一年以内,有证据能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受到了欺诈或者胁迫,至于男方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是不是被欺诈、胁迫,这个还不好说,要看有没有相关证据。

这个案子,男方被女方胁迫签订离婚协议的可能性还是有,1000万的赔偿数额,任何一个法条都看不到有那么高的,就算男方有过错,像李阳家暴案,最后判的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五万。她凭什么要求对方给予1000万元的精神赔偿,理由在哪,这里面可能就有问题,男方的家属可以提出这些质疑。她让男方赔钱,但男方现在都死了肯定赔偿不了。目前法律上对于离婚协议的撤销还是有不完善的地方,比如就算离婚协议是属于可撤销的情形,那么家属能否撤销离婚协议,这个目前是没有定论的,因为家属不是当事主体,合同的相对方只是夫妻二人。

关于法律责任

婚恋网站责任不大

若遗书属实,女方涉嫌敲诈勒索

红星新闻:如果用户在婚恋网站填写的资料不实并由此产生一些不法行为,那么婚恋网站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

蒋健:对个人信息的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婚恋网站作为个人信息的发布平台,在进行形式审查的时候会有声明,比如用户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还会有免责条款,比如用户需要保证他们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合法的。我认为,要求婚恋网站对每一名会员的信息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工作量很大,而且也不太现实。对于他人在婚恋网站上提交的信息,男女双方都需要自己核实,对个人的重大的法律问题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主要责任在用户自身,作为婚恋网站责任不大。

律师解读程序员自杀:女方不承担男方自杀法律责任苏享茂说,翟告诉他的多个个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图据网络

红星新闻:如果女方确实是婚托,那么她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其隐瞒婚史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的情节?是否在离婚时要承担不利后果?

蒋健:需要有严格的证据能够证明女方以结婚为形式,真实目的在于图谋财产。一般情况下,可以从结婚时间的长短,双方是否有实质性的夫妻行为的发生等方面判断。

对于先前的婚史,法律层面上看当事人想要查询是非常简单的,在登记结婚的时候就能查到。之前有过婚姻行为并进行隐瞒,对于另一方是否会造成巨大的伤害,需要看具体情况。女方是否有婚史的隐瞒,无法上升到刑法领域,不能构成诈骗。

红星新闻:如果男方遗嘱属实,女方以举报男方偷逃税务威胁其向自己转移财产,是否构成敲诈勒索?据死者遗嘱爆出,女方以“赔精神损失一千万,否则曝光灰色经营”、“先转账再离婚”等手段,威胁男方,如果女方存在上述行为, 这些行为在法律上涉嫌构成诈骗,还是敲诈勒索?

蒋健:女方不可能是诈骗,诈骗是虚拟某个事实或者隐瞒某个事实让对方误以为是某种情形,从而骗取到财物。如果男方漏税偷税、灰色经营不是事实,而是女方让他误以为自己偷税漏税,那才可能构成诈骗。

红星新闻:如果女方骗婚的行为属实,男方因不堪压力而自杀的行为,女方是否应对男方的死亡承担法律责任?

蒋健 :女方对男方的死亡不承担法律责任。首先男方是自杀行为,而不是受到女方的故意伤害或杀害,其次对于男方的这种情况,法律上已经提供了救济的方式,即他如果认为女方在通过婚姻的形式来获取财物,或者认为女方在威胁他并索要钱财,那么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女方就有可能因为构成敲诈勒索而受到处罚,但这种情况下男方自己也会因为偷税漏税、灰色经营受到法律追究,所以从人性的角度考虑,对于死者,这是一个难题,但从法律的角度,男方没有做出正确选择。


(原标题:“程序员自杀事件”律师说:按已披露信息来看,女方不承担男方自杀的法律责任)


本文地址:https://www.24qq.cc/n49908c88.aspx,转载请注明24FA出处。
| |
评论: 律师解读苏享茂自杀:翟欣欣不承担男方自杀法律责任 - 网民评论 全部评论 0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周热门
    • 今日热门

    首页 焦点(3576) 热点(2615) 新闻(13081) 国际(5161) 娱乐(4433) 视频(131) 综艺(1809) 影视(3397) 音乐(2082) 民生(3657) 行业(273) 财经(1613) 股票(363) 时装(9) 商机(19) 女性(415) 男士(75) 美容(44) 时尚(29) 珠宝(40) 饰品(28) 品牌(12) 保健(59) 健康(270) 养生(104) 医学(354) 母婴(113) 亲子(56) 旅游(398) 购物(11) 美食(59) 创业(89) 社会(9792) 观点(1016) 房产(1097) 汽车(282) 家居(21) 安防(40) 环保(57) 科技(622) 展会(4) 数码(208) 足球(222) 体育(1065) 教育(1366) 高校(1636) 法制(2174) 军事(550) 游戏(257) 小说(503) 美女(18934) 欧美(32) 运营(18) 网络(404) 读书(294) 励志(178) 灵异(52) 奇闻(159) 趣闻(179) 历史(364) 人物(92) 星相(383) 艺术(46) 两性(320) 情感(152) 文学(300) 武林(261) 道教(62) 佛教(147) 广州(134) 地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