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第三季《中国好声音》巅峰之夜(10月7日)还有3天。余枫作为四强中的“黑马”,被诸多网友认定会一路黑到底,甚至可能会“放倒”夺冠热门张碧晨。殊不知,他在台上人来疯台下却是安静的美男子,喝茶、遛狗、爱做手工活。导师杨坤的点拨,加上自创的一纸“练曲天书”,刻苦勤奋成就了如今的“黑马传说”,更是一夜之间变“国民男友”。
留学前后判若两人:乖小孩变成“叛逆少年”
盲选露脸40秒,余枫那首《有多少爱可以重来》并没给观众留下什么印象,是与梁栋江battle的《日不落》,奠定了余枫在《好声音》的“黑马”地位,接下来在live show中一曲《无所谓》更是令导师杨坤“自叹不如”,而真正让他完全释放自我的,要数那首边唱边跳嗨不停的《Treasure》。
然而“找自己”是一个不易的过程,18岁前的余枫,在父母眼里是一个乖小孩,谈不上学霸,算是班里规规矩矩成绩中上等的好学生。因为家教甚严,这个小男孩从不不敢表达自己“想学音乐”的心愿。父母都是从事金融行业,子承父业听上去理所当然,余枫就这样被家长送到美国圣路易斯大学攻读金融。
到美国不足半年,余枫就变“坏”了。余枫发现自己的梦想得到了美国小伙伴的肯定和支持,于是心中的不曾熄灭的音乐火苗便蹭蹭蹭地燃烧起来,打工存钱,成了他为完成自己梦想做的第一件事。“美国剪发好贵”,就连这类基本生活开销,余枫都能“省一点是一点”。可想而知,食不果腹怕是常有的事了,如此这般开源节流就是为了“买把吉他”。
除了学到“做自己想做的”观念,余枫还学会了真正的独立,哪怕留学生活再艰苦,他也对父母“报喜不报忧”,这一点想必不少“北漂”能有所共鸣。终于,父母通过微博、微信了解到儿子的生活状况,也逐渐理解了儿子的“坚持”不是一时冲动,便默许儿子休学回国,只是为了再次确认儿子是否真的适合做音乐,一家人打赌:只要余枫能坚持在酒吧驻唱一年,并且以歌手职业为生自给自足,就证明他能行。
一年后,他站在了《中国星力量》的舞台上。但做“艺人”的感觉只浅尝辄止,《爱是怀疑》的演唱在评委看来“虽然好听,但平淡无奇”;自认以情歌见长,《怀珠》却被杨钰莹指出“模仿得很好,但没有自己的声音”,就这样,余枫做了一回“失败”的儿子。在年初,余枫还还做了一个心脏小手术,这也给他提了个醒,“生物钟和饮食还是得靠谱点”。
黑马自创“练曲天书” 精心设计每个转音
闭关修炼大半年后,余枫自创了“练曲天书”,再次出征,成功赢得《好声音》盲选导师转身,收编杨坤战队。就在盲选播出的那一晚,早就与父母亲朋打好招呼“记得看我哦”的余枫,却再次尝到失落的感觉,录了半个多小时,结果只露脸不到40秒。若换做从前,余枫可能会真的“很郁闷”,但那晚,他却安慰父母:“没事,节目组不剪掉我的,也会剪掉别的学员啊。”
一战盲选险胜,二战battle《日不落》成名,三战live show被问“凭什么黑掉陈永馨”。余枫就这样磕磕碰碰的走到了冲刺巅峰之夜的门口。凭什么?问得好。余枫究竟凭什么似一匹黑马一骑绝尘,负责带(管理)他的选管最有发言权:“余枫真的是一个很刻苦,且对自己要求苛刻的学员。”除了吃喝拉撒睡,余枫基本上都在练歌,而且他的歌谱只有自己看得懂,上面画满了记号,每个转音、高音,以及如何搭配舞蹈动作,都清清楚楚、妥妥帖帖。“最经典的就是《无所谓》那张纸(歌谱),如天书般神奇”,他简直就把处女座追求完美的特点发挥到了极致。
乐评人耳帝称,余枫胜在跟得上时代,所有想选秀的歌手都应当明白这个道理。他选了一首2012年的70年代后期迪斯科《Treasure》,配上着装与台风,尽管唱得没什么难度,但整体是一个完整的“新时代”歌手形象。
台上如脱兔 台下慢如斯
余枫对音乐很“机车”(指精益求精),但在生活琐事方面却很随意。“比赛过程很紧凑,我们的工作餐也不会太讲究,基本上给他什么他就吃什么。”有一次时装探班,就碰上余枫狼吞虎咽啃鸡腿,那叫一个“吃嘛嘛香”的,也真真是醉了。在某种程度上,余枫还有点“受虐”倾向,录节目是一件很“艰苦”的差事,一连10多个小时以上也毫不夸张。等待,是每个学员逃不掉的考验,等久了,难免会有些情绪波动,有时候连选管都会不耐烦,但是“他从来不抱怨”。
而帅,这一点已无需赘述,余枫招牌式的leggings穿搭习惯,给他增添了一份阳光运动的观感。在节目组导演的眼里,“他就是一个邻家阳光大男孩”。在他的朋友圈里,并没有大量臭美的自拍照,有的是自黑搞怪的“丑照”,照片中的另外两个主角就是他养的两个“儿子”——两只白色泰迪狗。这一点,想必又会给他加分不少吧。
都这般阳光帅气了,会不会很难接触呢?此时,受访选管作站在一个正常女性的角度说:“他是确实属于慢热型的,但这不妨碍我们都喜欢他。”余枫有喝茶的习惯,作为一个90后,有这种“慢节奏”爱好的还真少见,这可能也是他能静下心来钻研音乐,并且厚积薄发的原因之一吧。
马上就要冲刺“巅峰之夜”,厚积薄发的黑马是否一黑到底,10月7日晚便见分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