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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学生向老师求助留遗书后坠楼 校方担责四成

日期:2024年01月13日 14:34 来源:上游新闻 作者:佚名

 

2023年2月7日,对罗女士来说,天塌了。这天,她上小学五年级的独子小付,在广州市从化区黄外翰林实验学校高坠(从高处坠落),经多日抢救后身亡。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就在事发当日,小付曾告知班主任老师刘某自己的自杀意图,经过谈话后,仍未避免悲剧发生。罗女士认为,这是校方管理失职,并将其告上法庭。

2023年12月29日,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校方承担40%的责任,并依此判决校方赔偿32万余元并向罗女士道歉。罗女士称,目前双方均上诉。

校方得知自杀意图后未通知父母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新学期开学返校第二天,2023年2月7日14时30分,班主任刘某在教室后面的老师办公桌发现了一张匿名纸条,上面写着“刘老师,您觉得我要自杀吗?假如您看到了”。

当天16时左右,班主任刘某通过微信向五年级级长汇报了纸条的事。17时30分左右,小付找到班主任,双方就匿名纸条的事情进行谈话,班主任对小付进行了思想疏导。18时14分左右,刘某再次与小付交谈并疏导。

当天20时25分左右,小付将遗书放置于班主任刘某的办公桌上。20时34分左右,小付从学校宿舍楼6楼坠楼。小付的遗书由两部分组成,分别向班主任和父母告别、道歉。

法院还查明,班主任刘某知道小付有自杀意图后,学校没有及时通知小付父母,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对小付进行必要的监管和学校心理医生的疏导,并防止小付实施自杀的行为。

坠楼事件发生后,经医院多日救治,小付在2023年2月28日死亡,期间医疗费用已由学校垫付。

为何自杀?庭审双方各执一词

在新学期开学前,罗女士没有发现儿子的异常,小付一如既往地参加兴趣及公益活动。所以罗女士认为,校方明知小付自杀意图的情况下,如果早早通知家长或采用其他措施有效干预,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

此外,罗女士事后得知,事发前一天的2月6日,小付在日记本中写到,因为不熟悉环境误闯女厕所被同学笑,觉得难堪,2月7日一早曾在电脑课查询如何自杀,下午开始多次向班主任表达了这一意图。而这一切都发生在学校内,却没有被重视,管理失职,应承担小付死亡的全部责任。

判决书显示,校方辩称,对于小付的身亡深感惋惜,但校方无责。校方提出,小付的日记显示,在寒假期间,小付因为“被xxx骂了”,在日记里写下“我现在就自杀”,并且这一情况出现过两次。

校方称,在小付坠楼前2月7日晚19时,班主任刘某看到这些日记后,再次与小付进行了谈心。期间,小付倾诉了在家中因母亲经常性辱骂否定他的烦恼和压力。交谈结束后,老师认为小付非常轻松,情绪也非常好,并收到其请求一定要保密,不要告诉家长。

校方认为,虽然日记中有小付对于其他同学对其误入女厕的脏话或者调侃感到难堪,但并不是(自杀)主要原因。目前,警方经调查已认定小付自杀,排除他杀。而老师、学校无论是事发前安抚还是事发后垫付医药费用,都进行了处置。并且遗书显示,小付对学校并无任何不满。

罗女士表示,自己也是一名老师,所以对小付有自己的日记本完全不知情,“我们肯定是尊重孩子的隐私,从来不翻看他的日记本。所以上面写的小付被骂什么的,虽然一开始没见到却也不会否认。我知道将这件事公之于众,肯定会有人攻击我。也没关系,家庭教育里偶尔红脸是正常的。”

校方在教育管理上存在疏忽,法院判决担责40%

从化区法院认为,本案属于教育机构责任纠纷。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事发时,小付已年满11周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有一定的认知及预见性,应当能预见从6楼跳下会产生严重后果。因此,案涉死者小付对坠楼事件的发生具有主观故意,是案涉坠楼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

另一方面,从化黄外翰林实验学校作为一家封闭式的寄宿学校,在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时未能注意学生的异常心理状态变化,进行及时有效地疏导。当小付发出“自杀信号”时,没有引起高度的警惕和重视,其在教育、管理上存在疏忽,对案涉坠楼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过错,是案涉坠楼事件发生的次要原因,应承担次要责任。

综上,法院根据小付与学校过错程度及在事件中的原因力大小等因素综合考虑,酌情认定被告黄外翰林实验学校应对案涉坠楼事件的发生,承担40%的责任。

从化区法院一审判决校方抵扣垫付费用后,需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320298.66元,并向罗女士夫妇以不公开的方式进行赔礼道歉,驳回罗女士其他请求。

罗女士表示,至今她未收到学校的致歉,双方也均提出了上诉。上游新闻记者致电黄外翰林实验学校工作人员,其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小付成绩优异,捐赠器官救治5人

小付生前成绩优异。“前一个学期的区统考中,儿子又拿下了全班第一。”在罗女士眼中,儿子非常懂事,性格开朗。

小付是罗女士通过试管受孕方式,在2011年6月17日生育的,当时1973年出生的罗女士,已是高龄产妇。小付身亡后,罗女士和丈夫将小付的肾脏、心脏、肝脏等多个身体器官捐赠给红十字会,让有需要的5个病人得以救治。广东省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小付身体发育和营养状态良好,所以经匹配后,能救助到成年人。

如何呵护青少年心理健康

北京同仁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岳春河,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小孩子把活啊、死了的挂嘴上”“哭着打电话说不想上学”“挺内向的孩子,好像突然开朗了,甚至有些聒噪”,这些往往不被重视的现象,极有可能是孩子走在极度危险边缘的预警,甚至是发来的最后求救。

岳春河认为,日常教育中,家长的有效沟通和陪伴,对青少年心理健康至关重要。家长应尽量少用成年人的思维去干预甚至控制孩子,要站在孩子的角度与之共情,了解孩子的内心。此外,还要注意帮助引导孩子建立自我评估体系,让孩子学会平衡内在与外在评价体系,从根本上减轻外界对孩子心理的负面影响,避免产生自我否认感。

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幼儿园总园长朱敏公开建议,应由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防范青少年自杀屏障。例如,可由政府部门牵头,组织专家和专业教师一起研发生命教育课程;加强家校沟通,及时发现青少年的消极情绪并有效干预,确保自杀预防工作的正常运转;构建遍布全国的心理危机社会支持网络和自杀干预网络,建立自杀预防专门机构,如心理诊所、心理热线等。

(上游新闻记者 王凯)

原标题:广州五年级学生向老师求助留遗书后坠楼,法院一审判决校方担责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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