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需要汇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方案》中“鼓励退休人员回乡定居”的相关内容引发高度关注,不少自媒体以“国家鼓励退休人员回乡定居”为标题解读《方案》内容,“九部门鼓励引导退休人员回乡定居”的相关话题仅在微博上就达到了近400万人次的阅读量。
通读《方案》全文,可以发现“我的家乡我建设”的活动主体很多,既包括在乡农民,也有大学生、能人、农民工和企业家,旨在引导在村农民和在外老乡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汇聚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力量。这其中,“退休人员”的回乡定居引发了社会的格外关注。究其原因,一来“鼓励退休人员回乡定居”的提法激发了中国人古已有之的“告老还乡”的情感需求;二来过去的政策多是鼓励“青年回乡创业”“农民工家门口就业”,此次《方案》专门提及了退休人员,为乡村振兴增加了新推动力,也为“久在樊笼里”的城市人群带来了“复得返自然”的热切希望。
热切希望之余,关于退休回乡定居能否拥有“宅基地”成了众多网友关注的焦点。有人发问,不给宅基地,怎么回乡?也有人担心,鼓励退休人员回乡定居,会不会是一轮城里人对乡下人的“跑马圈地”?其实,在建设乡村的过程中,鼓励退休人员回乡的意义,绝不在于“定居”,退休人员能否顺利回乡建设家乡,也不必总盯着“宅基地”。
首先我们要明确,鼓励退休人员回乡的核心不在“定居”而在“建设”。有数据表明,中国将在2035年之前进入超级老龄化社会,这意味着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将达到20%以上。未来可见的时间里,退休人员无论在人口数量上还是生存质量上都将达到一个新的历史高度。他们拥有见识、经验、技术,更饱含对乡村的深情眷念。近期已经有不少教师、医生网友在相关评论区表示,愿意退休后到乡村义务从事教育、医疗等工作。此次《方案》的发布,就是要打好“乡情牌”“乡愁牌”,引进更多的生力军自觉自愿建设家乡。
其次我们要确认,拥有“宅基地”绝不是退休人员建设家乡的必要条件。从城市退休回乡的人,本身拥有城市户口,享有退休金、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城市公共保障,可谓“衣食无忧”。回乡参与建设,要解决“住”的问题,路径多多。且不提一部分人可以居祖宅,住老屋。在城乡互融互通的大背景下,城市有“人才公寓”“创业孵化中心”,乡村也完全可以打造具有乡村特色的“新乡人公寓”“返乡人创业孵化中心”,以城乡要素融合为出发点,将乡村打造成“原乡人”“新乡人”“返乡人”共同的家园。在这样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国家多年来投入到乡村的公共基础设施可以被盘活,乡村沉睡的资源可以被唤醒,退休人员可以投身乡村的规划、设计、建设,在参与中使家乡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满足自己也带动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这正是退休人员回乡建设家乡的价值所在。
其实,对于真正有志于投身乡村建设的城市退休人员来说,“宅基地”真不是他们关注的重点。他们更渴望的,是组织化、体系化的制度安排,是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是在乡村一线发挥光热的机会机遇。一位退休回乡的教师最想要的,是一间能够带孩子们读书的教室。一位脱下白大褂的医生更关注的,是一所让他可以继续发挥余热的村级医务室。这就要求基层政府在落实《方案》的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形成灵活高效的社会参与机制,引导好、服务好、保护好人才、资金、技术下乡的积极性,让退休人员在广袤的乡村大地上“老有可为”。
反观农村的耕地和宅基地,目前乃至很长一段时间里依旧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产生活资料,让宅基地继续在村集体内部流转,完全不会成为社会力量加入乡村建设的障碍,那些认为必须放开宅基地,才能回乡建设家乡的想法既不符合当前农村的发展情况也没有必要。
未来,还会有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加入到乡村建设中。无论有多少力量的加入,我们都要牢牢把握住乡村建设以农民为中心的原则。任何相关制度的设定、措施的推行,都要看农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只要做到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就把握住了社会力量参与家乡建设的“要紧处”,“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的美好场景将凝结起城乡人共同的心血和智慧,乡村也将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提供淳朴、文明、便捷的美好生活。
作者:郭少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