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欣在庭审现场,他在此前庭审中已认罪。
快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今日宣判,快播公司被罚一千万元,王欣被判刑3年6个月罚一百万。
以下是判决书要点:
检方公诉意见:从宽处罚
鉴于快播公司和三名被告人在庭审中均明确表示认识到快播公司和各自行为的性质,认罪悔罪且态度真诚,对其从宽处罚符合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被告人吴铭对快播公司构成犯罪亦不持异议,仅就自身所起作用进行辩解,属于违法性认识不足,可以酌予从轻,故建议对快播公司及四名被告人均予以从宽处罚。
法院查明事实:
(一)快播公司负有网络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的网络安全管理义务。
现有证据能够确定涉案起获的服务器内的视频并非碎片化文件,而是完整视频文件,而且70%以上为淫秽视频。
(二)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均明知快播网络系统内大量存在淫秽视频并介入了淫秽视频传播活动。
(三)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放任其网络服务系统大量传播淫秽视频属于间接故意。
(四)快播公司具备承担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现实可能但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
(五)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非法牟利目的。
(六)本案既不适用“技术中立”的责任豁免也不属于“中立的帮助行为”。
(七)快播公司以牟利为目的放任淫秽视频大量传播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单位犯罪。
王欣、张克东、吴铭、牛文举均应作为快播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快播公司的行为不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