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市一24岁未婚女孩发现怀孕后,去西安市某医院,根据医生的建议做了人流手术。没想到手术近4个月后,却发现“再次怀孕”,而怀孕时间竟超过147天。
很明显,这是4个月前的人流手术失败了,而不是当事医生说的二次怀孕。该女孩和未婚夫寻找到医院,医院以“二次怀孕”“手术前签过字,失败了也和医院无关”等理由,拒绝为此事负责。以下是当事人提供的详细经过:
本人女,现年24岁,家住陕西商洛,2019年5月,由于前几天感觉身体不适,6号这天我与未婚夫来到西安市端履门31号的西安慈爱妇产医院,来到医院后,我做B超检查出来怀孕5周,当时和未婚夫商量后,绝定暂时不要孩子,当时慈爱医院妇产科医生吕某一直给我和我未婚夫推荐一个价格为4493.8元的手术项目,说这个费用所包含的更加安全和稳定,建议我们不要考虑2000多和3000多的手术费用,最终我们在吕医生的推荐下,缴纳了4493.8元的流产手术费。
术后,由于家住的相对偏远,我也咨询了当时手术的护士,人家告诉我手术费选的贵的,恢复也比较好,回去注意休息,吃点消炎药就没事了。
以后的几个月,因为听取了手术护士的建议,休息了半个月后,我就正常的上班下班。8月29日,我总是感觉这几天昏昏沉沉,去药铺买测试纸检测以后,又发现怀孕现象。
9月3日,我与未婚夫来到新城区北方医院,做完B超后,检测怀孕21周加,听到医生说的话后,我当时都懵了,出来之后,我们怎么想都不对,于是就去了第一次手术的西安慈爱妇产医院。
我们找到当时出诊的吕医生,当时她和慈爱医院的院长黄女士,一致确定我们是5月6号后的2次受孕,并告诉我们他们医院的术后恢复特别好,这么短的时间内已经二次正常怀孕了,由于当天我和未婚夫心情烦躁和对医疗知识的匮乏,就这样被主治医生吕和慈爱医院的黄院长忽悠走了。
晚上回来,我们又算了一下时间,惊讶的发现,5月6日流产手术和9月3日去北方医院检查,间隔只有4个月,时间不到120天,算下来不满17周 ,而B超上面显示的怀孕时间明显是21周加,近147天。算下来,怎么可能像医院说的2次怀孕?
瞬间,我们感觉被骗了,我们想不通一个医院的主治医生和院长到底是出于疏忽还是故意,连普通人都能算清楚的时间都能推断错,或者他们只是想打发我们走,才说的二次怀孕。
随后的几天,主治医生吕某一直避而不见,说医院的事情让他们医院张主任去沟通,这10几天来,医院一直只是和我们通了两次电话,每一次问到现在我的状况该怎么解决的时候,医院都是回复马上打掉孩子,对于我提出说这么近时间内手术会不会造成不孕,医院给的说法是不负责,不保证,并一再重复对我们说当时手术缴费前是签过字的,手术失败和医院无关,都是我们的责任。
今天9月16号,我与父母还有未婚夫去医院讨说法,当时主治医生吕某躲着不见,沟通了一早上医院还是重复一句,不负责,不保证,并告诉我们其他人就是手术失败,还要给他们医院继续交费用,我们这个还在商量,已经够客气了。
中午时候,我未婚夫看见主治医生吕某在值班室,只是进去询问一下她如何解决问题,吕医生直接就说和她没有任何关系有事情找医院,当我未婚夫询问说我们费用什么都是你推荐的,就只想咨询一下的时候,医生拍案而起,并骂我未婚夫是无赖,从头到尾,我未婚夫一句脏话和重话都没有说,只是出于心急,咨询一下吕医生,却没有想到遭到如此恶劣的回应。
对于患者,我们是因为不懂,才来到医院,没想到出了事情之后,医院就给了我们这样的一个处理方法。我恳请有关部门严查西安慈爱妇产医院,并希望吕医生以后对任何患者抱有医者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希望有关部门给我们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