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百度新闻热搜排行榜中,一则“30岁女欠1.7亿”持续居于榜首。
这一事件的来源是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8日发布的第十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名单中的1987年出生的女子朱某,执行标的高达1.71亿元。
华商报的报道显示,朱某于今年10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老赖)名单;11月27日,朱某决定履行全部还款义务。
30岁的女士如何欠下了1.7亿元的债务?
搜狐财经梳理多份判决书发现,朱某与其债主白某的经历相当曲折;朱某自称,与白某有4年的同居经历;且双方将官司一直打到了最高院;而债主的个人资产也相当丰厚,其在北京等地有14套房。
朱某称“1.8亿借款系共同生活支出”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详细介绍了白某与朱某的借贷纠纷过程。
判决书显示,原告白某于2011年至2013年期间先后自行或委托他人向被告朱某转款共计人民币17171万元。2013年11月18日,白某、朱某双方经商议,由朱某向白某出具了金额为1.8亿元人民币的借条以明确白某、朱某之间的债权债务。但白某、朱某双方对借款利息未作约定。
其后,朱某未向白某偿还借条所载明的1.8亿元债务,白某遂诉至法院,请求朱某偿还1.8亿元借款。
白某提供的证据显示,2012年1月至8月间,他通过个人账户共计向朱某转款5000多万元。
此外,白某还以其妻子身份证在银行开户,分次给朱某转款共计2613万元。白某还通过转账、汇兑、汇款等方式分次给朱某转款共计9800万元。
但白某的诉讼理由被朱某否认。
在判决书中,朱某称白某给其转过款,但款项均是作为两人共同生活支出,以及每次殴打自己之后的补偿,并非自己的借款。其出具1.8亿元借条系受到白某的暴力胁迫。
在举证期间,朱某还出示诸多与白某合影照片,证明其与白某自2010年开始至2014年6月份一直同居生活。
在证人证言中,白某司机说,他在给白某开车期间曾帮白某给朱某转过500万元,“之后才知道是给朱瑞过生日买车的钱。白世平经常和朱瑞一起住。”
朱某还称,白某用自残、暴力方式控制其人身自由。其在2014年2月受到了白某的暴力胁迫,被迫写下了借条,并提供了部分照片作为证据。
在法院庭审中,朱某提供的证人证言、证据均未获得法院支持。法院称朱某所举其与白某的照片以及证人证言并不足以证明白某给朱某所转款项是作为两人共同生活支出及给朱某的补偿费用的事实。
法院还认为,白某如因该两项事由而将如此巨额款项交由朱某支配,亦明显不合常理。另外,朱某关于其出具的1.8亿元借条系受到白某暴力胁迫的陈述,因无其它相关有效证据印证,法院不予采信。
法院审理认为,白某主张其与朱某之间存在1.8亿元民间借贷一节,由于朱某实际收到的款项为人民币1.7171亿元,而当事人双方在朱某出具的借据中并未约定借款利息,且此前双方亦未对借款利息进行约定,故白某关于17171万元之外款项的请求,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2016年7月7日,陕西省高院作出判决,要求朱某向白某归还17171万元借款。此外案件受理费94.18万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白某负担6180元;朱某负担94万元。
债主财产包括14套房
搜狐财经发现,白某与其前妻段某2014年时的离婚纠纷判决书,在相关的信息查询平台可以看到。
神木县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披露了白某、段某婚姻存续期内的资产情况。
白某称,双方共同财产有14套房屋,包括位于北京三里屯、牡丹园房子,位于西安的一套200平米的别墅、一套低层小洋楼、一套长安银行家属房;位于榆林、神木等地的多套家属楼、集资房等。
段某在法庭上补充称,除了14套房产外,双方的共同财产还包括了神木县大柳塔镇大厦一栋、自己或与人合伙购买土地160亩,在西安与他人合伙购买的9000万元左右的商业地产一处、与他人合伙的宾馆一处、加油站一处、煤矿股权若干。
除了煤炭股权外,法院基本认可了上述资产包为白某与段某的共同财产。此外,法院还认定,白某对外有4000万元的债权。
白某起诉中还称,双方婚姻期内的共同债务合计有2.96亿元,包括“在北京以煤矿名义贷款1.5亿元;在神木商业银行总行贷款4000万元;在长安银行以煤矿名义贷款2600万元;欠高某8000万元。”
法院在判决中未提及对上述债务的认定情况。
原标题:30岁“美女老赖”欠1.7亿隐情:称与债主同居多年;债主有14套房